加工合同

时间:2024-07-13 01:19:25
【精品】加工合同范文7篇

【精品】加工合同范文7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加工合同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加工合同 篇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

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QB1002-97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 30%

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1%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30%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

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

生效。

第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加工合同 篇2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____元。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材料名称及花色

规格(毫米)及型号

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

计量单位

单价(元)

合计(元)

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运输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经济责任

(一)乙方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损失 ……此处隐藏4904个字……工制作(在选项框内加“√”)。具体技术标准详见附件。

□ 承揽方按照 年月 日与定作方签订的技术文件备忘录的要求进行定作物的加工制作。

□ 承揽方按照定作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资料进行定作物的加工制作。

□ 承揽方按照定作方提供的样品进行定作物的加工制作。

2.2 定作方应当在年 月日前提供附件所列技术资料、图纸。

2.3 承揽方若发现定作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收到定作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或图纸后 日内向定作方提出书

面异议,定作方应在收到承揽方异议后 日内予以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应继续按原技术资料进行加工制作,但因设计不合理而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承担。

第三条 定作物的材料

3.1 加工定作物所需的材料全部由承揽方负责,承揽方必须选用符合本合同附件所列技术标准和规范的且优质、合格的材料,并有

义务接受定作方检验;若定作方指定材料的供应商或品牌的,承揽方应当遵照执行。

3.2 承揽方隐瞒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合格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根据情况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第四条 验收标准和质量保证

4.1 承揽方应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必要时定作方可以对此进行检查考核。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承揽方应当进行必要的改

进;承揽方拒绝改进或者改进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定作方有权解除与承揽方的合同。

4.2 未经事先协商并经定作方书面同意,承揽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部分或全部加工承揽义务交由第三方完成。

4.3 承揽方交货前应对所加工的定作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定作方出具一份证明产品符合

合同规定的检验合格证(该合格证不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的最终检验证明)。同时,承揽方还应对其装箱单上注明的定作物规格、数量进行核实。

4.4 定作方按照本合同附件中技术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或封存的样品对定作物进行验收。

4.5 定作方应在收到承揽方交付的定作物后 日内进行初步验收。对在上述期限内难以发现的缺陷的,定作方应在定作物正式

投入使用后60天完成初步验收。

4.6定作方应在定作物正式投入使用后天进行最终验收。定作方使用承揽方交付的定作物所生产的产品符合有关质量标准,

视为定作物通过了最终验收。定作物通过最终验收后 月为质量保证期。承揽方承诺在质保期内保证定作物能够正常使用,不存在质量问题,并承担以下责任:

A)因定作物质量而导致的定作方产品缺陷,在不影响定作方生产的情况下,承揽方应负责在__天内免费提供修理、更换等售后

服务,修理或更换的部件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从修理或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B)因定作物质量原因造成定作方停产,承揽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负责解决并使定作方能够恢复生产,所有费用由承揽方承担。

同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停产所受到的损失。

4.7 如因定作物品质原因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等重大事故,承揽方应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 包装与发运

5.1 承揽方应按定作物的实际需要采用合适的坚固包装,其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应保证能防潮、防震、防尘、防挤

压变形、防锈、防盐和防野蛮装卸,并在包装上显著标识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由于包装不妥或不合理而引起运输、装卸、保管货物中的锈蚀、损坏和丢失,承揽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

5.2 承揽方有义务保证包装箱和包装物完好无损,定作方有权拒收已损坏包装箱和包装物的定作物。

5.3 定作物的包装物归定作方所有。如有特别约定需退回的,因退回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揽方承担。

5.4 定作物发运后12小时内承揽方应书面通知定作方发货情况,并提供详细发货清单。

第六条 交付与检验

6.1 承揽方应保证完全按本合同附件一加工订单所载明的定作物名称、规格、数量及交货日期向定作方交货。

6.2 定作物由承揽方负责交付至定作方生产现场或者定作方指定的其他收货场所,货物的运杂费由承揽方承担。承揽方送达定作

方的定作物,应持有送货通知单及承揽方对该批定作物的检验合格报告,定作方签收承揽方的送货通知单视为承揽方向定作方交付货物,但不作为定作物检验合格的证明。

6.3 如果可能发生延期交货,承揽方应提前15天以上通知定作方,但这并不免除其应当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

6.4 定作方对定作物的验收分为初步验收和最终验收:

A) 初步验收包括定作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和外包装等。定作物外观验收合格(按定作方在送货单上确认的为准)后,方可进入

定作方指定仓库存放。

B) 最终验收应根据定作方与承揽方确认的质量技术标准,由定作方的设备或技术管理部门负责进行检验,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书(单)。

6.5 经外观检验、质量检验或经过实际使用,若发现承揽方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的要求,定作方应及时通知承揽方,承揽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24小时内予以答复并采取解决措施。逾期不予答复或解决,视为承揽方认可定作方的检验结果,定作方有权要求承揽方接受更换、返修、退货,或者要求承揽方赔偿定作方因此所受的损失,且承揽方还要承担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

6.6 承揽方对定作方关于定作物的检验或认定结果如有异议,可要求复验。复验样本的抽取由双方共同进行,复验以定作方所在

地技术监督部门负责进行,其检验结果是最终并有效的。复验结果将维护质检判定正确的一方利益,另一方将应承担为进行复验而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

第七条 支付价款

7.1 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定作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即元作为定金,承揽方向定作方交付定作物后,该定金作为

本合同价款;定作物经定作方验收合格且承揽方开具的全额发票后,定作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即 元;其余 % 元为质量保证金,承揽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的,设备正常使用满 年,定作方付给承揽方质保金的 。注:如三年质保则为三年付清,每年元。

7.2 承揽方应向定作方提供其税号、开户银行及帐号等资料。这些资料如有变更,承揽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定作方。未经本合同双方

书面同意,承揽方不得委托任何第三方代收合同价款,亦不得由第三方向定作方开具发票。

7.3 定作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向承揽方行使索赔权时,承揽方应在接到定作方索赔通知后30日内答复;逾期未答复的,则视其为认

可。经承揽方认可(含视其认可)的索赔款,承揽方应当在10日内给付定作方,否则,定作方可直接从质保金中抵扣,质保金不足抵扣的,承揽方仍需另行支付。

7.4 在定作物完工后,承揽方不得以定作方未及时付款为由而留置该定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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