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加工合同

时间:2024-07-13 01:19:29
服装加工合同

服装加工合同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服装加工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服装加工合同1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为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实施条例办

法,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产品名称、规格、含税单价、包装要求、交期、技术标准

第二条 材料提供

1.乙方提供的罗纹,松紧带,腰绳,甲方提供除罗纹,松紧带,腰绳外所有面料和辅料。

2.乙方在加工过程中必须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加工,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更换,不得使用任何第三方提供的材料。

3.乙方自行提供的辅料需保证质量

4.加工所需主、辅料由甲方送到乙方加工厂,双方对数量、外观进行查验,由乙方签收。

第三条 加工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样品及相关工艺技术资料进行加工生产,并对甲方的设计保密。

2.乙方在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裁剪前,必须核实单件服装所需原材料的用量是否与甲方要求相符合,确定无误后方可裁剪。未经核实或核实有误未向甲方说明并经甲方书面答复,致使原材料浪费或其他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为保证乙方加工生产的产品品质,在对原材料大量裁剪、缝制前,乙方应制作十套首批样,经甲方确认,大货正常进行。

4.加工过程中如发现材料有问题,应及时与甲方联系,不能私自使用,如未通知甲方,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 验收方法及质量异议:

1.完成后,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完成检验、装箱后,于大货交货期截止两日前通知甲方抽查检验,装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交付货物时,甲方或甲方委托人根据上述合同约定的质量、工艺标准和确认的样品进

行验收。

2.如果发现制做不合格品,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无条件返修。但由于乙方加工原因造成无法修复且不能按正品入库的,此部分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加工费用,造成原材料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3.乙方在接到甲方来函或来人提出的产品质量异议时,应在三日内给予甲方回复,并提出处理方案,否则甲方即视为乙方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公休日顺延)。

4.产品出货后,甲方的原版样衣、相关技术资料以及剩余的主、辅料经甲方清点后与该批成品货物一起退还甲方。

第五条 货款结算方式:

合同签定后甲方预付30%(12525元整),余款(29225元整)提货付清,乙方开具17%增值税发票寄给甲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未交货物加工费的2%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全部经济上的损失费用。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部分的2%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第七条 其他

严禁乙方将甲方所属商标或带有甲方所属商标的产品外流出工厂,也不可将相关合作信息透露给他人,联系时只可跟甲方指定联系人联系,否则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依法签订,具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生产单是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确须变更或解除时,应按《合同法》关于变更和解除的条款办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守约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与原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因本合同引起纠纷,经双

方协商未妥,可以交由甲方当地国家仲裁机构仲裁。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经手人: 经手人:

日期: 年月日 日期: 年月日

服装加工合同2

合同编号:

甲方(定作方):

乙方(承揽方):

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服装(以下简称服装)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遵守履行。

第一条、加工服装的内容

1.1、乙方保证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拥有充足的加工场地及机器设施、工艺能力、从业人员,具备完成加工本合同服装的合格资质和能力。

1.2、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制作的服装为:

款号商品名称款式/码数数量(件)含税单价、 (元/件)(RMB)含税总额(RMB)

第二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其规格、数量、质量

2.1、加工服装所需的原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

2.2、乙方采购的原材料规格、数量、质量必须适合定作本合同的服装。

第三条、服装的加工质量要求及包装

3.1、服装的加工质量要求,必须满足国家的相关标准。

3.2、包装的材料及人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加工服装的交货期限、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4.1、交货方式:乙方送货上门方式(运费及保险费由乙方承担),将服装送至甲方营业地(以甲方工商登记内容为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甲方要求乙方送货至上述地点以外的其他地方,交货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合同签订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4.2、交货期限: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第1.2款所列明之交货日期和数量向甲方交货。

4.3、交货时,乙方需同时交付相应的下列书面文件资料:

送货单、货物明细以及其他甲方要求的资料。

第五条、收货查验方式和验收标准

5.1、验收加工服装,由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执行。

5.2、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验收货物。若货物的数量、质量不符合交货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乙方逾期交货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结算方法

6.1、付款方式

6.1.1、双方签字并盖章合同生效后,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货款的40%作为定金。合同履行完毕后,定金抵作货款。

6.1.2、乙方递 ……此处隐藏10228个字……

材料名称:

质量:

第四条 服装质量

加工成品质量按 样衣或工艺单执行,样衣由甲方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样衣、工艺单作为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 服装款式 和规格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服装款式及面料样品,经双方确认后,再进行批量生产。.

2、采取乙方包工包料并提供全部辅料的方式

第六条 报酬

1、加工单价:XXXXXXX元/套

2、总金额(元):小写XXXXXXXXXXXXXXXX(大写)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七条 包装方式

内用XXXXXXXX包装,外用XXXXXXXX包装,包装费由XX方承担。

第八条 服装交付

1、交货地:

2:运输费用由甲方负担。

3:产品的交(提)货期限: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第九条 服装验收

1.验收期间: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之前。

2、验收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认真核对货物的品名、款号、数量、唛头,准确无误后方可抽样。

3.验收方式:产品按30%抽检,抽样标准为:随机。

4、验收标准:与样衣款式、做工一致

5、验收包括:商品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包装、内在质量、标识等项目进行检验和检测。根据货物实际情况,以验收标准为依据判定合格与否。

6、经首次检验不合格的加工成品,甲方在2天内通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返修。

第十条 定金/预付货款

(1)甲方应于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前向乙方交付定金XXXXXXXX元;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返还定金。

(2)甲方应于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前向乙方交付预付款XXXXXXXX元;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可以请求返还;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

第十一条 报酬结算

1、转账结算。此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须预付百分之五十的货款给乙方。

2、终结付款额,依据实际制衣件数,经双方认可后的款额支付。

3、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货物并验收合格后,须在当日内付清乙方全部货款。 第十二条 留置权

如甲方未支付价款,在双方没有例外约定时,乙方对完成的服装享有留置权。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制作中途未经过双发同意,私自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偿付甲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50%的违约金。

(3)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二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甲方超过领取期限15日不领取定作物的,乙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须保证产品质量,如有制作问题,乙方须负责修改。

(2)、按此合同交货日期,按时交货。如未按时交货, 甲方将扣除乙方每日2%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

(4)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于XXXXXX年XXX月XXX日起生效,到全部货款结清之日为止。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乙方和甲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XXXXXXXXXXXXXXXX 乙方(章): XX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服装加工合同14

甲方:天津鑫喆服装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承揽的服装定做合同,现委托乙方进行加工,双方就有关权利义务规定如下,并予以恪守。

一、加工服装款式号或品名: 。

二、加工件数: ,交货日期 。

三、加工费单价(含税): 元/件,合计金额 元。

四、加工标准及质量

1、根据委托方或甲方提供的样衣、技术要求进行加工制作。

2、乙方加工过程中,甲方或委托方有权对加工质量进行监督,对甲方或委托方派出跟单员提出的质量要求必须服从,并按跟单员的技术要求进行更改或返修。

3、经过甲方或委托方验收后交付,但最终的质量应符合甲方或委托方的质量标准。

五、付款方式

1、按交期经甲方或委托方全部检验合格后第20天经行结算。

2、如有特殊原因须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合同终止及变更

1、乙方加工过程中质量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甲方可以根据乙方加工生产进度速度结合订单要求,可以对乙方委托加工合同进行变更。

六、违约责任与赔偿

1、违反第五款第1条之规定,乙方在得到甲方的合同终止通知后,应及时将已加工的服装和半成品、原料、辅料及其他材料等退回甲方。并赔偿甲方带来的损失费用(包括返工修理和运费)。

2、乙方延期交付影响甲方订单合同正常履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违约损失、航空运输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

3、乙方故意延期或变更结算条件擅自提出贷款提货、提价提货,甲方为完成订单合同正常履行作出的任何行为都不表示甲方变更本合同的内容。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反合同的行为提供赔偿请求。

4、乙方同意以下赔偿标准:因乙方延期交付,造成甲方订单合同不能正常履行而产生的损失,以甲方与外方或定作方协议约定价格确定,违约损失依甲方与外方或定作方协议中的约定确定,其它赔偿以外方或定作方的索赔函中的数额确定,诉讼费、律师费依票据确定。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产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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