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梯维修合同合集7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电梯维修合同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电梯维修合同 篇1甲方(全称):xx
乙方(全称):xx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由于 大成郡二期一标段2#、3#、5#楼 工程需要,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有偿性维修保养施工升降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要求及范围
1、专业技术资质要求:乙方必须具备有效的施工升降机专业维修保养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维修保养操作人员专业资格上岗证等。
2、甲方委托乙方有偿性维保的各台施工升降机信息及费用清单:
1)电器部分①观察各电器接触点是否氧化或烧损,若有接触不良应修复;②各电器螺栓是否有破裂,可能存在事故/故障隐患,若有必须及时排除;③各限位器开关和按钮不得失灵,零件若有生锈或损坏必须及时更换;④各电机及各开关板的绝缘必须良好。
2)检查各钢丝绳夹紧固定是否可靠,如有松动必须及时紧固;
3)检查托轮、钢丝绳磨损情况,必要时须修理或更换;检查钢丝绳磨损和断股现象,按钢丝绳报废标准执行;
4)检查金属结构有无裂纹,应特别注意油漆脱落部位,若油漆表面出现较大斜条纹,必须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5)起升卷扬机、减速器应加机械油;各开式齿轮、爬升、滚轮、起重小车等部分加黄油。
4、维保地点与时间:
1)合同维保地点:木渎镇金枫路大成郡项目部现场;
2)合同维保时间: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施工升降机停止使用。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向其所有维保人员提供工伤保险,甲方不承担乙方所有维保人员的任
何安全责任,所有安全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在维保期间进出施工现场的所有维保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在维保工作中,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不得违章作业。
3、乙方根据安全主管部门的施工升降机维修保养规定对合同范围内的施工升降机进行常规例行保养维护,并按要求做好维保记录,出具签字盖章的真实有效维保记录单。
4、非例行维保,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维保通知起4小时内派人赶到现场维修,如遇特别重大的故障隐患,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到达现场抢修排险。
5、甲方通知乙方保修维修的方式,可以同时采用以下几项或采用其中一项均为有效:1)电话通知;2)传真通知; 3)电子邮件通知;4)手机短消息通知。
若乙方改变通讯联络方式,需在24小时内书面告知甲方,否则,乙方承担相关责任。甲方按乙方提供的联络方式未能联系上乙方,则视为甲方向乙方已经履行了合同约定的通知义务,按本条第6款的相关约定执行。
6、乙方不维修、或不能通知到、或不按时进场、或不按时完成维修、或同一故障维修两次仍未正常,甲方有权要求停止维修,另行委托其他单位维修,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维修施工升降机时,常用工具由乙方自理,甲方必须派员在场负责协调解决相关事宜能及维修时所需的更换材料。甲方提供拖车、吊车等大型机械,根据实际情况甲方安排辅助工配合,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维保费结算与支付:
按第一条第2款所列清单中的维保单价计算维保费用,乙方收取维保费用时必须出具公司发票。维保费用按月支付,连续两个月未付维保费用,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
四、其他: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电梯维修合同 篇2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照《电梯安全检验细则》、《电梯安全使用管理规定》的文件要求,为确保电梯安全、可靠运行,并明确甲乙双方在电梯管理、维修保养中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⑴核查乙方单位的营业执照、资格许可证、法人授权书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⑵如发现乙方工作人员对设备不爱护或故意损坏时,可向其单位或有关部门投诉,情节严重时可终止本合同,向责任人索赔。
⑶对乙方工作人员的服务不满意时,可向其单位或有关部门投诉,或要求更换工作人员。
⑷随时监督、检查合同范围内的工作质量、进度、方法、记录等。
⑸有权安排工作人员监督乙方工作人员作业。
2、甲方义务:
⑴严禁无关人员擅入机房,机房内应配备符合标准的消防及安全设施。
⑵配合乙方维修人员,通过或进入维修设备必须的场所。
⑶监督检查设备机房、各层设备门口、井道及底坑,不能有各种物品堆放,尤其是易燃、易爆、有毒物品。
⑷对设备所用电源进行调压、倒相等工作时,必须提前通知乙方有关人员并取得乙方人员同意。
⑸当设备出现异常现象及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及时通知乙方维修人员,准确告知其单位和所在位置,以免报修通知不详而耽误到达时间。
3、乙方权利:
⑴在合同期内如遇与设备有关的变更设计、修复、更换性施工时,甲方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在乙方作好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特殊情况乙方可派人现场指导,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和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
⑵未经乙方维保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强制启动或停止正在保养、维修、调试中的设备,否则造成的人身、设备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造成乙方损失和伤害的有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⑶未经乙方有关负责人及维保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启动因有故障或安全隐患而停止的设备,否则造成的人身、设备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造成乙方损失和伤害的有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⑷合同期内,甲方在未得到乙方同意前,不得允许任何人对设备进行任何翻新、修理、更换等,否则乙方对设备的运行不负任何责任。乙方若同意甲方自行实施上述工程,甲方必须在工程结束时,通知乙方人员对设备检查无误后,方可运行。
⑹任何非乙方因素而产生的损失、损害或索赔,乙方不承担责任,同时不承担因此引发的后果,但有义务协助调查原因。
4、乙方的义务:
⑴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甲方电梯提 ……此处隐藏6192个字……通知后30分钟内赶赴现场实施紧急救援;电梯发生其他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抢修。
3、根据电梯的使用情况和设备状况,经双方协商确认后,提供全年保养计划和各项定期保养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表。每台每次保养时间不得少于合同约定的相应最少保养时间。如需调整原保养计划,应提前 日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整,但应保证保养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5日;
4、现场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为有效实施保养计划,乙方应安排熟悉所维保电梯原理、结构、性能、安全要求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负责维保工作,并督促其严格按照产品工艺要求、安全及技术规范进行维保。
5、作业过程中应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需要安全监护作业的内容应书面告知甲方,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6、现场需采取停梯措施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及时组织抢修。
7、根据甲方的故障统计记录,乙方应至少每季度一次提出故障分析报告。报告中应包含电梯故障的统计分析、整改措施和预防措施,以及有关电梯使用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8、协助甲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档案、应急救援预案,配合甲方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9、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维保工作非法分包、转包。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对本合同约定的电梯进行了详细的检查,检查结果已经甲方签字确认,并作为电梯现状记录由甲、乙双方保存。
2、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内容以外服务的,如强化保养、增加保养频次、安全保障需求、驻场作业服务、增加检测内容和频次等,双方均应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3、维保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保记录。维保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 年。维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长期保存。
4、根据电梯的现状,甲乙双方约定非使用原因导致的电梯困人故障次数每月每台电梯不超过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承担因合同解除而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经双方确认为无正当理由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 的违约金。超过双方约定期限 日时,本合同自动终止,赔偿事项依照合同法规定执行。
4、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保工作的,应当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5、除维保工作不到位外,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零部件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若未按乙方的书面要求期限同意更换应该更换的电梯零部件而导致电梯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7、乙方违反约定,作业过程中未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或需要安全监护的作业时作业人员只有一人,或保养时间不足,甲方可拒付当次作业或保养的当台当月保养费。
8、乙方维保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保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并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9、在电梯维保作业过程中因维保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零部件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10、乙方维修时需要更换电梯配件,甲方给予支持;甲方如不支持更换电梯配件,电梯因配件问题导致电梯检验不合格的,乙方不承担电梯复检费用。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一)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 许可证号码及有效期: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住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梯安全管理员及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传真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电梯维修合同 篇7甲方:
乙方:
本着公平、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荆州博盈投资广场的两台上海三菱HOPE电梯因改并联遗留的故障修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协议内的两台电梯并联后出现的一切故障(包括未出现的)故障交由乙方修理。
二、主要故障现象
1、2#梯开门延时过长。
2、操纵箱内指令故障。
3、外呼指令故障。
4、死机。
三、修理费用:合计¥6000元大写:陆仟元整
四、工程期限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负责配件及其它准备工作,现定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工。
2、乙方保证施工期间尽量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时间内的电梯使用。
五、双方责任
1、甲方将电梯随机图纸、文件转借给乙方供施工期间使用,并提供相关事宜咨询服务。
2、为使工程顺利完成,甲方应尽量给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条件。
3、工程完工后,由甲方验收,对本次维修后果由乙方提供质量保证,其保修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为五年 。
4、在本协议中未涉及到的并联遗留问题将由乙方承担全部免费维修,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费用。
六、工程款结算
在施工完工后,由甲方验收,并在90日运行合格后,甲方负责一次性付清工程款,计人民币陆仟元整。
七、其它约定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2、乙方应在合同签定的同时,将本公司有效资质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作为附件提供给甲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荆州市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代表(盖章): 代表(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