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销售合同7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电缆销售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电缆销售合同1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赢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协议,特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电缆的名称、品种、规格、价格和数量(50米/捆)
总价:元(人民币大写:整)
第二条质量要求:乙方所提供产品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GB9330-88。
第三条电缆的供货期限与货款的结算方式
1.电缆的供货期限:供货期限总共为5个月,按照甲方的要求分5次供货,每月一次,每个月的供货量以甲方实际要求为准。
2.货款的结算方式:货款、运杂费和其它费用,以现金或银行承兑汇票结算,货款每月结算一次,6个月内将全部货款付清。
第四条对电缆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电缆的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1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超过10天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合乎规定。
2.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五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销售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4%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第七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一经签订,立即生效。
购货单位(甲方):(公章)供货单位(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电缆销售合同2买方:
地址: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卖方:
地址: 电话:
税号:
开户行及账号: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买方购卖方生产的“冠通”牌电线、电缆产品,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买方购买见附表:电缆正差1米,按实际米数结算。
第二条 产品的交(提)货时间、地点:
1、产品的交(提)货时间为:
2、产品的交(提)货地点为:
第三条 产品的交接方式:
1、 产品的运输方式为卖方送货(本市),运费由卖方承担。
2、 产品的收(提)货人为 该收(提)货人在卖方送货单上盖章或签字,视为买方收(提)货。
3、 合同订立后,买方如果要求变更交(提)货地点或收(提)货人时,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二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第四条 提前或逾期交(提)货的处理
1、实际交(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不超过二日的,视为双方守约,合同继续履行,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2、双方逾期交货时间超过二天时,视为卖方逾期交货,卖方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千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执行。
3、买方逾期收(提)货时间超过二天时,视为买方逾期收(提)货,买方逾期收(提)货部分货款的千分之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4、买方逾期收(提)货时间超过三个月时,视为买方拒绝收(提)货,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自行处理货物,所收货款不予退还。
第五条 产品货款的结算方式:
1、本合同订立三日内,买方向卖方预付30% 作为定金卖方组织生产,货到现场付清全款。
2、收(提)货时,买方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卖方组织卸货。
3、预付款在最后一批交(提)货的货款中冲抵货款。
4、货款支付方式为 ,买方使用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支票、银行卡等支付方式代为支付货款的,应提供该单位或个人的书面授权,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6、预付款收到后合同生效,合同内产品价格为固定价,合同签订后不随市场变动,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逾期付款的处理
1、 买方收(提)到产品时而尚未付款的,视为买方逾期付款。
2、 逾期付款违约金应于最后一次交(提)货前,与货款一并付清。
3、 在买方付清产品货款前,产品的所有权归卖方所有,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以任何形式哄抢、扣押、留滞、折抵或损害卖方产品、运输车辆;否则,卖方除有权按本合同第四条第4款拒绝收(提)货情形处理外,并追究买方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产品的质量标准及质量异议的提出
1、 产品的质量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2、 买方对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不和规定,应妥善保管,并在7日内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卖方所交产品的质量符合合同的规定。
3、 买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不符合规定的合同号、型号、规格、收货日期、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保留相关证据,并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处理意见。
4、 卖方在接到买方有效书面异议后,应在收到书面异议的当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5、 对买方提出的质量异议,经卖方确认确属卖方质量责任时,双方同意采用无偿退货、修理或更换方法处理;应买方储存、保管、使用、保养不善等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责任,由买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 产品的包装及回收
11、电缆轮具,归卖方所有,如有丢失,按厂价赔偿。
第九条 凡因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均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审理。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均为正本,双方各 ……此处隐藏5361个字……>合同签订地点: 乙方(供方):
合同签订时间:年
供需的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之规定,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嵖岈山温泉酒店使用电缆的采购及供货事宜,经充分的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价款等:
二、质量标准:
所供电线电缆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的标准,线径及长度均不得有负公差,各种的参数均必须满足设计文件、图纸、技术标准及验收规范要求。
三、交(提)货时间和地点:
合同生效后天内一批次送货到甲方工地(驻马店市嵖岈山温泉酒店工地现场),并且将货物卸至需方指定的地点。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四、产品包装及保护:
1、电缆类产品及较长的橡塑线用铁木盘分类包装并用塑料薄膜或蛇皮纸包扎,标示应清晰。包装物不回收。
2、每种规格的电缆均按本合同要求分盘包装,每盘电缆中均不能出现接头,长度及直径均不得出现负公差。
3、乙方必须提供产品安装后详细的保护措施,并配合甲方进行监督和保护,直至工程综合验收通过为止。
五、验收标准及到货交付:
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行业标准要求生产和检验,以确保甲方所需产品的质量要求。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名称及质量要求,必要的技术方案也作为生产及交货验收的依据。
2、乙方应随货向甲方提供电缆的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3C 认证、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等相关质量证明和供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单位公章(红章)。
3、乙方必须保证交货产品各项性能不得低于图纸的设计标准及国家和行业的质量标准。如在验货过程中发现交货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或质量不符合甲方所需产品的要求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退货。乙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4、乙方交付的电缆必须是全新的。电缆的封端应严密,不允许有接头。多芯的电缆要求分色,分色符合国家标准。电线电缆必须满足环保及行业安全要求。
5、乙方保证在运输中捆扎稳妥,保证产品不受摩擦损伤。对没有进行保护或受损的产品,甲方不予接受。由此产生的一切工期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交货验收应在货物在甲方指定地点落地之后进行,乙方应在电缆到货前24小时通知甲方。甲乙双方、监理单位及甲方委托的验收参与人员,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计量方式、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进行交货计量和验收,(外观质量可当场检验,内在质量需送有资质检测机构检测,以检测结果为验收依据)。
7、存在数量、规格型号、产地、质量等级、尺寸、颜色、铭牌参数、包装及标识完整、完好程度、交货资料方面不合格情况的,甲方有权拒收、退货、直至解除合同。
8、甲方保留在例行送检之外随时抽查及送检产品的权利,对于产品的任何技术及质量标准不合格,乙方承担检测费用,甲方有权拒收、退货,并要求乙方支付因此造成的其他诸如工期延误、工程返工等损失。
9、各方签字认可后即表示交货验收完成,可以进行安装施工,但并不免除任何乙方对交货产品存在质量、制造、性能方面的缺陷和不合格的责任、违约责任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
10、由于乙供电缆原因、调试达不到验收要求,不管该电缆是否经过甲方、监理验收 ,由乙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并赔偿损失。
六、质量保修:
1、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材料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电线电缆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12小时内赶到现场察看情况,无须更换的,在察看情况后24小时内处理完毕并清理维修现场,做到工完场清。须更换的,乙方提出时间表并在得到甲方或委托人认可后严格按时间表更换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经使用方和甲方代表验收并签字后,方为该维修项目本次维修完毕。
4、违反以上规定,视为乙方同意由甲方处理,甲方有权直接委托他方处理,处理结果由使用方、甲方签字认可后生效,因此发生的费用从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5、乙方保证:在免费保修期满后至材料有效寿命年限内,继续提供维修服务,并按优惠价收取费用。
6、乙方保证:因乙方提供的材料本身存在内在的缺陷等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虽未发现,乙方仍应在材料的有效使用年限内,承担质量责任;如因乙方提供的材料本身存在内在的缺陷等质量问题而造成甲方和/或第三人的损害,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本合同约定所购电缆的保修期为:两年;终身维护;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8、保修范围:本合同所包含的项目、双方其他约定等全部内容。
9、保修责任:乙方保修范围内,造成甲方和使用方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0、保修款:双方同意从乙方结算款中截留5%作为保修款,保修期满后,乙方已完成全部保修工作后(需使用方、甲方签字认可)付清。甲方垫付维修费用超出保修款总额,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支付;所有保修款在结算时均不计利息。
七、付款方式和期限:
合同签订后,预付订金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扣除发生的维修费用一次性无息付清。
八、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在合同约定的供货日期内到货或未能按时通过甲方及监理验收,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一承担违约金,若延迟天数超过15天,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必须于接到甲方书面解约通知之日起三天内退还甲方已付货款,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产品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或未能按时通过验收,乙方负责更换退货,交货日期不予顺延并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和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其损失。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按实际所欠货款每天赔偿千分之一给乙方。
4、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5、本合同一经生效,任何一方违约致合同不能履行的,除因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责情形外,承担对方合同总额的10%的违约金;
6、非因使用、保管不当,在安全使用期内因产品质量造成人员、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直接损失。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4、合同附件作为合同整体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